一、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职务升降、任免、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回避、纪律、奖惩、辞职辞退等政策;指导各部门、各乡(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审核批准政府各部门职位设置;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及工勤人员的考核、任免、惩戒、辞职辞退等政策;依法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指导政府所属各部门对中层工作的任免;办理政府所属各部门的人事调动手续;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统计年报与分析;负责汉族干部内调安置工作;承办高校毕业选调生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新录用公务员的转正定级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公务员培训工作。
二、办事程序
(一)干部任免:根据组织部的任免通知:
1、正科级以上:查档、拟文 提交局务会研究 提交人大决定 代政府拟文发文。
2、副科级:代政府拟文 提交局务会研究 提交政府研究后 发文。三天完成。
(二)人事干部调动
个人申请、调出调入单位签意见 提交局务会研究
上报政府或组织部 待领导同意调动后发商调函 收档案查看审核,领导签定 发调函 收到对方来函后两天内办完调动手续。
(三)公务员工作一年后转正定级
本人申请、自传、转正定级审批表3份、干部履历表
审核 七天内办理完毕。
(四)辞职
1、公务员:个人申请 审核发辞职审批表3份 单位签字盖章 审核 拟文提交局务会研究 提交政府研究 代政府行文发文,无辞职补助费。
2、事业单位人员:具备个人申请 审核发辞职审批表3份 单位签字盖章 审核 拟文提交局务会研究 提交政府研究 代政府行文发文,有辞职补助费。
(五)辞退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具备单位报告 审核发辞退审批表3份 单位签字盖章 审核 拟文提交局务会研究 提交政府研究 代政府行文发文,有辞退补助费。
(六)考录
根据有关规定草拟招考简章 提交局务会研究 提交政府或组织部研究 提交常委研究 待县上同意后 在电视台上公布招考简章 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准备准考证、考场、监考纪律 发放准考证 考试(组织、人事纪委监察参加监考) 收卷密封上交试卷
公布考试成绩 公布上线人员名单 体检 政审填表(录用表) 分配录用人员。
(七)考核
根据州上文件草拟考核文件 提交局务会研究 发文 发放考核表 参加各单位年底考核会议 验收各单位考核表(优秀比例严格按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审核) 考核结果经局务会研究审定 交考核表到组织部
总结、简报、上报统计表。
(八)干部内调
根据州上文件进行摸底 通知各单位 根据各单位人员的个人申请和单位意见 审核,符合条件的发内调干部审批表进行填表 收集材料进行审核 提交局务会研究,领导签字 上报相关材料 待州上通知后
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三、收费标准
根据州上文件和物价局文件规定据实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