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承办全县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推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审批工作;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和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的办证、登记、发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乡土人才的开发、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考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的装订、归档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才流动、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建设工作。
二、办事程序
职称评审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反映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
2、单位在考核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民主测评,并经单位初评,认真考察审核,写出书面推荐意见。
3、公示。申请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须将申报人基本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贡献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4、单位将评审材料上报县职改办,县职改办审核后,中、高级逐级上报州职改办、省职改办。初级由县职改办组织评审并批准。
5、职称评审所需材料:(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3)单位综合推荐材料。(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5)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与申报评审有关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论文、学术报告、专题技术或成果总结)。(6)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现任专业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考试
各类职称资格及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考试由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考试报名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2寸照片2张交单位按文件要求初审,由单位统一汇总,填写报考花名册一式两份,报县职改办。
聘用解聘辞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解聘、辞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文精神办理,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鉴证;解聘、辞聘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收费标准
1、职称评审:按川价字费(99)265号,初级100元每人。
2、考试:各类职称资格考试、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考试按州人事局文件照实代州收取。
3、人才交流、人事代理:按川价字费(2001)188号规定收取。
4、各类证书工本费照实收取。
德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职称管理与人才交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