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疗 保 险 扩 面 情 况
本着积极、稳妥的工作方针和分布实施(试点)的原则,平稳推进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不断扩大覆盖范围,逐步完善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制。根据德府办发[2005]95号文件规定,从2006年1月1号起将县境内国有参(控)股企业、改制后的民营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含卫生院集体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州属以上直管事业、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范围。
至2006年2月28日,已有电力公司、烟草公司等16个单位770人办理了参保申报手续(乡镇卫生院集体人员只有1个单位5人参保)。有13个单位524人已按规定及时足额缴费,享受了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