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事局
关于从县、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
考录乡镇公务员的公告
为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经州委、州政府同意,从会理等13个县的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专项考录一批公务员充实到乡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名额和职位设置
(一)考录名额
全州13个县共考录295名。各招考县考录乡(镇)公务员名额分配见《凉山州从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名额分配表》。
(二)职位设置
以招考县为单位设置为一个职位:乡镇工作人员。
(三)排名方法
考生按考试总成绩在全县拉通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录用人数。并由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录用乡镇。
二、报考的范围、条件、时间
(一)范围
本次招考仅限于招考县的县、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
2、年龄 40周岁以下(1968年 11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10 日—11月11 日
(二)报名地点
各招考县县人事局
(三)报名手续
报考者须带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毕业证原件、同底版2寸免冠近照2张和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其中:教师报考应具备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材料;乡镇农经人员报考应具备所在乡镇的政府出具的岗位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章。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录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报名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1)、木里县笔试考《藏语文》和《乡镇工作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分为100分,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20%和50%。
(2)、普格县、盐源县、昭觉县、金阳县、布拖县、美姑县、越西县、喜德县、甘洛县笔试考《彝语文》和《乡镇工作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分为100分,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20%和50%。
(3)会理县、德昌县、宁南县考《乡镇工作基础知识》一科,占考试总成绩的70%。
2、笔试时间: 2008年12月7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09年1月7日由凉山州人事局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09年1月7—9日到州人事局考试中心申请查分。
3、开考比例:各招考县笔试报考人数与录用名额之比不应低于3:1,如达不到的,经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提出意见报州委、州政府批准后可放宽到2:1。
(二)面试
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本县范围内拉通排名,按照录用名额的2倍,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1、木里县面试以藏语为主,加试汉语,每科面试满分为10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 %和40%,即占考试总成绩的18%和12%。
2、普格县、盐源县、昭觉县、金阳县、布拖县、美姑县、越西县、喜德县、甘洛县面试以彝语或藏语为主,加试汉语,每科面试满分为10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即占考试总成绩的18 %和12%。
3、会理县、德昌县、宁南县面试以汉语为主,加试彝语或藏语,每科面试满分为10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即占考试总成绩的18 %和12%。
面试工作由招考县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之和,按照招考县录用名额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负责。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廉政情况和报考资格条件等。
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对因此形成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乡镇农经人员报考乡镇公务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本县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反映的,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选择乡镇后,报凉山州人事局审批录用。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三年内取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八、录用后的管理
从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乡镇公务员连续计算工龄,按政策套改工资,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事局组织,进行为期10天的岗前培训。本次录用的公务员在乡镇至少应工作5年以上。
九、考录工作要求
这次补充考录乡镇公务员工作政策性强,必须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了加强领导和监督,州、县成立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和考录工作监督小组。
考录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本《公告》规定执行,严肃考录工作纪律,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事局负责解释。
凉山州纪委、州监察局监督人员:卢万才、王仁义、沙德康 电话:(0834)3865852
凉山州委组织部监督人员:李蓉 电话:(0834)3865542
凉山州人事局监督人员:张正华 电话(0834)2162107
凉山州人事局咨询电话:(0834)2191369 、2161794
凉山州人事局考试中心:(0834)2194699
附:《凉山州从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名额分配表》(表1)
《xx县从县、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职位情况表》(表2)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事局
二OO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