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德 昌 县 委 组织部
德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中共德昌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文件
德 昌 县 财 政 局
德人劳发(2006)8号
关于对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清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改革开放时期为了加快市场经济建设步伐,促进乡镇企业和私营经济的发展,实行了一系列搞活市场经济的政策措施,其中鼓励职工停薪留职去领办和创办企业涉及到部分单位。这种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九九六年为了理顺关系,为过渡到公务员管理体制打基础,县委、县政府贯彻川委办(1996)36号、凉人发(1996)3号和凉委发(1997)34号文件精神,以德委发(1997)22号文件发出通知,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工人),不允许再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对单位擅自办理的,限单位在一个月内通知其返回,否则核减该单位人员编制和工资基金”。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仍有人员以不同形式不在岗。
2002年以后,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为了实现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逐步对事业单位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外地在用人机制上打破行政管理体制的调配手段启动早,对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的稳定带来冲击,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不按规定履行完离岗程序或不履行任何手续就擅自离岗。
以上两种行为违反了《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或《四川省国家行政机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为了进一步理顺对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加强公务员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按照凉人发(2005)2号《关于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对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情况进行清理》和凉编办(2005)150号文《关于转发川编办(2005)104号文件通知》的要求,对自此之前的遗留问题,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希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由单位自行同意停薪留职的,由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15日内返回原单位上班,其不在岗期间不作年度考核,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重新上班后开始计算,工龄可连续计算,如不按时返回上班,由单位派人找其本人写出不回原单位上班的书面材料,如找不到本人,单位可登报后按程序作自动离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组织部和人事劳动局备案。
二、对未履行完辞职手续就离岗外出寻聘的人员,限期返回原单位上班,离岗期间年度考核不作记录,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重新上班后开始计算,工龄可连续计算。逾期不归,由单位派人找其本人写出不回原单位上班的书面材料,如找不到本人,单位可登报后按程序作自动离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组织部和人事劳动局备案。
三、对没有履行任何手续就离岗外出的寻聘人员,有悔意要求回来上班的,必须向单位写出深刻检查,单位写出情况说明按程序报人事劳动局同意后,可由原主管部门或单位安排在原岗位或本系统的乡镇辖区工作。离岗期间不作年度考核记录,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重新上班后开始计算,工龄可连续计算。
四、所有未经人事部门履行手续的各类不在岗人员,从离岗的次月起,财政对其拨付的工资,由单位负责清退回县财政。属单位挪用的由单位的业务费抵付。
五、从2006年元月一日起《公务员法》规定的七类人员和政府组成机构中的事业人员以及工作部门人员严格按《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实行了人事制度改革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进行管理。
六、除法定假日和有文件规定的节假日外,单位不得擅自同意将本单位职工商调或借调到外单位。一周以上的事假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和人事劳动局备案。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常委办,县府办,县政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