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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基本养老金新老办法对比简表
计发办法
四川省老办法
四川省新办法
文件名称
川府发[1997]151号、川劳险[1998]8号
川劳社发[2006]17、18号
基础养老金
计发基数
退休时全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计发比例
20%
累计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
计发月数
120
过渡性养老金
同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
计发系数
1.3--1.5%
1.3%
调节金
63+66年老粮贴
70
建账前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
90%、70%、50%、30%、10%
增发养老金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增发比例
缴费工资指数
截止时限
退休时上一年
退休时当年
计算公式
当年缴费工资/当年省平均工资
当年缴费工资/上一年省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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