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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信息(一)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攀高速公路C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与张德银工伤争议经德昌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5年11月17日受理张德银与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攀高速公路C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工伤赔偿争议案,并于2006年1月4日这起工伤赔偿争议案就调解未达成协议进行了裁决。
裁决结果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攀高速公路C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支付伤者张德银住院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护理费等各种费用共计37352.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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